□許坤傑
  如果你問大家對假消息的態度,幾乎所有人都會說:騙人的事當然反對。然而,具體到某一個案時,情況似乎就變得複雜起來。這幾天,微信朋友圈裡大量流轉著一條信息“支持政協常委高翔提案:戶籍方面,兒童上戶口時一律採集指紋和DNA錄入電腦,費用全免。保證被拐賣後無法入戶並能及時找到。支持的請為兒童轉發!”
  這條信息的內容並不新,但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出現一次。在去年2月13日,人民網就對這條當時在微博、微信被用戶大量轉發的信息作了調查核實,發現:在本屆全國政協常委名單或全國政協委員名單中,並沒有網絡消息中所指的“提案人政協常委高翔”。而在政協南京市第十三屆委員會委員中,確有一位“高翔”,但是高翔本人稱其從來沒有發表過此提案。
  一個有趣的現象是,筆者將人民網的調查結論發給轉發信息的朋友後,不少人仍認為轉發沒有錯,因為儘管消息是假的,編轉此信息卻是“善意”的,是為大家的小孩好,所以要“堅決地轉”。
  正是這種心態,大家對假消息的態度變得說不清了。
  這恐怕與不少國人事事講求所謂“辯證”,總喜歡用“儘管,但是”的思維模式來表達觀點有關。“儘管是假的,但是本意是好的”、“儘管打嫌疑犯不對,但那嫌疑犯可惡”,一會兒說辦事“以法律為準繩”,一會兒又說“法律不外乎人情”,如此等等。這種思維模式導致是非模糊,甚至是非不分。
  為經濟社會穩定,所以統計數據可以造假;如果為弘揚正能量,先進典型可以造假。網絡上一些人也正是以“既然目的是正確的,手段可以不論”為由公然造謠的。
  求真是法律之本質,在一個走向法治的社會,應當是其是,非其非,對任何假消息堅決說不。提出建議是好,沒有必要造出個假政協委員來;弘揚正能量是好,但沒有必要造一個高大上的假典型來。假話就是假話,無論是為社會為人民為企業,都不能夠讓它“出街”,否則一旦被揭穿,相關個人、組織的公信力就會丟失。
  如果我們寬容“善意”的假消息,甚至加入傳播行列,人人消費假消息,人人持有假消息,最終一個社會、一個機構、一個人就會失去誠信這個基石,陷入信任危機。
  許坤傑  (原標題:對“善意”的假消息說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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