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2009年8月被任命為呼和浩特鐵路局副局長後,馬俊飛最頭痛的一件事便是藏錢。從呼和浩特到北京,馬俊飛又是購房又是租房,在揮之不去的恐懼中,人民幣、美元、歐元、港幣、黃金,逐漸堆滿了兩所房子。去年底,馬俊飛因為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,被河北省衡水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死刑,緩期兩年執行。(1月2日《人民日報海外版》)
  就明知可能“背負身陷囹圄的風險”,卻因為不希望“一輩子默默無聞”而選擇“乾”——腐敗的“自我抉擇”來說,馬俊飛走到今天,顯然並非全是“身不由己”。但與此同時,從周邊知情人對於馬俊飛“本人比較老實本分,也沒有其他不良嗜好,‘用錢‘的地方也不多”的評價,以及馬俊飛幾乎沒有動過賄款等行為看,他似乎又與陳同海、劉志軍等欲壑難平的大貪大惡之徒有些區別。
  事實上,這種想出人頭地、又對“上賊船”後果心存顧忌的人,在落馬官員中占據多數。它既是當前必須直面並且反思的腐敗“國情”,同時也可以成為反腐倡廉的突破口。只要紀檢監察部門工作給力、方法得當,將這些徘徊於“腐敗還是不腐敗”邊緣的官員拉回來,那麼我國的反腐事業、政治的清明度完全可能呈現另外一番景象。現在的問題是,如何將這種可能變為現實?
  有人說,“中國式腐敗”發展到今天,已經成為一種“官場潛規則”和社會亞文化。但“文化”問題單純依靠文化手段是解決不了的。事實上,早就有熟悉內地政情的香港廉署人士指出,內地在反腐問題上存在誤區,一些人認為批評教育可以減少和杜絕腐敗,還有一些人認為預防可以解決腐敗問題。回顧馬俊飛案,有一個細節值得關註:有參與案件的人曾問馬俊飛:“這麼多錢放在那裡,你不消費,也不退贓,為了什麼?”他的回答是,開始是心存僥幸,但是越到後來,就越感到那些現金和金條是不定時炸彈,一點僥幸的心態都沒有了。不消費,是為了將來輕判一些;不退贓,是因為不知道該怎麼退,也無法退還。
  馬俊飛為什麼會有“現金和金條是不定時炸彈”的不安感,說穿了並非因為他的思想覺悟高,而因歸功於這兩年不斷加大的反腐力度。同樣的,那句廣受輿論關註的“最頭痛的是藏錢”,一方面固然暴露馬俊飛所貪之巨,另一方面不也暗示,只要挖的深、“風聲緊”,官員隱匿不法所得將變得越來越難嗎?當貪污受賄帶給官員的不是享受、刺激,而只有心驚肉跳時,腐敗的欲望與衝動無疑將大大降低。
  其實,這也是香港多年來所積累的反腐經驗,即通過強化執法力度,讓每一個政府官員不敢貪污。離開了這個前提和基礎,澄清官場風氣、消除“不收就會被人視為異己”的潛規則以及構築讓官員“不能貪污、不願貪污”的制度體系云云,都將是無源之水、無本之木。這或許也是中紀委書記王岐山所謂“當前要以治標為主,為治本贏得時間”的深意所在吧。
  文/王垚烽  (原標題:“最頭痛是藏錢”的另一種解讀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hl24hlwbm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